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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规定哪些改造属于内部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2025-04-01 14:15:44  访问次数:


根据《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内部装修工程的定义及消防设计要求如下:

一、内部装修工程的界定

内部装修工程指不涉及建筑外墙、外立面及结构系统的改造,主要集中于建筑内部的装饰、布局调整及功能优化。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未更换外门窗、未进行立面改造的工程;
  • 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如混凝土、钢结构等)的工程;
  • 未增加火灾危险性的内部功能调整。

二、消防设计核心要求

  1. 材料防火等级
  • 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确保燃烧性能等级与建筑耐火等级匹配。例如:
  • 顶棚材料需采用不燃性(A级);
  • 墙面、地面、隔断材料采用难燃性(B1级)。
  1. 结构耐火保护
  • 若既有建筑存在结构耐火极限不足(如混凝土保护层薄、钢结构防火涂料缺失),需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如包覆不燃材料或涂刷防火涂料。
  1. 木结构处理
  • 对木屋架、木楼板等可燃或难燃构件,应优先替换为不燃材料;若替换困难,需通过专项论证并采取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保护板)。
  1. 维持外墙现状
  • 内部装修工程可保持原有外墙系统的燃烧性能,但需在评估报告中说明现状,确保外墙装饰、保温材料等符合历史规范。
  1. 灭火救援设施
  •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可维持现状,但需确保满足基本救援需求,避免被高大树木、市政设施等遮挡。

三、改造前评估要求

  • 消防安全综合评估:改造前需委托资质单位或自行开展评估,重点分析:
  • 既有建筑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性能;
  • 新旧消防技术标准的差异及执行难度;
  • 火灾场景下的疏散救援能力;
  • 改造方案的技术合理性、经济性及安全性。

四、特殊场景规定

  • 功能调整:若改造后增加人员密集场所(如会议室、多功能厅),需提高疏散门数量、控制建筑面积(≤500㎡),并设置可开启外窗或室外阳台辅助排烟。
  • 地下空间利用:住宅地下一、二层改为便民服务设施时,需增设独立安全出口、采用不燃装修材料,并配置消火栓、排烟设施等。

五、合规性原则

  • 内部装修工程需严格遵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确保改造后建筑消防安全性能不降低,并通过专家评审或特殊消防设计论证。

通过以上规定,北京市旨在平衡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安全需求与经济性,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安全、有序开展。